禁毒国际合作是我国对外执法安全合作中起步较早、合作较深、成果较丰硕的领域,是禁毒工作的重点和亮点之一。多年来,国家禁毒委员会配合国家总体外交政策,紧紧围绕国内禁毒斗争需要,坚持国际和国内协调,双边和多边结合,延续和创新并重,各部门共同参与、各负其责,禁毒战略沟通、执法合作、司法协助、经验交流、人员培训、替代发展等多种方式全方位发展的禁毒国际合作格局已基本形成,效能和水平逐年提高,品牌效应不断显现。
一、平稳扎实推进,构建起较完备的法律基础和合作机制
我国是联合国三个禁毒公约缔约国,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外交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等部门代表中国政府依约履行国际禁毒公约义务,在联合国麻醉品委员会框架下参与国际禁毒政策的制定和执行。多边领域,我国参与建立和完善了东亚次区域“六国七方”禁毒合作谅解备忘录(mou)、“东盟 中国禁毒合作”、上海合作组织禁毒合作、“金砖国家”禁毒合作等多边机制,为解决区域毒品问题奠定了坚实基础;作为观察员积极参与和利用“巴黎进程”、“国际缉毒执法大会”、“亚太禁毒联络官国际会议”等多边平台的交流。双边层面,迄今我国已与20个国家(或国家联盟)签订了24个政府间禁毒合作文件,与10个国家禁毒部门签订了12个部门间禁毒合作文件,与美、俄、老、缅、泰、越、柬等国家建立了年度专题禁毒会晤机制,与澳、新、英、法、德、日、韩、巴、阿等国家保持密切交流,并因国施策,各有侧重,全面发展合作关系。
二、综合平衡发展,覆盖了减少毒品需求和供应各个领域
秉承禁毒国际公约中规定的综合协调、平衡兼顾的原则,我国与世界各国和国际组织的禁毒合作在突出情报交流和执法办案之外,还覆盖了禁毒战略和政策沟通、毒品预防教育、戒毒康复、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禁种铲毒、替代发展、实验室技术等各个方面。与美、俄禁毒部门保持部级年度禁毒战略对话;与30余个国家开展禁毒情报交流和办案合作;参与各项多边禁毒预防教育、戒毒治疗、防止艾滋病传播合作项目和研讨;宣传我戒毒康复模式和成效,释疑解惑、捍卫国家尊严和立场;参加国际麻醉品管制局全球易制毒化学品管制行动,与50余个国家开展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核查;实施“境外除源”战略,连续七年对缅北、两年对老北罂粟种植情况开展卫星遥感监测和实地踏查;累计投入5亿多元人民币,为缅北老北传统罂粟种植区开展罂粟替代种植和产业提供技术和资金援助,实施替代项目200多个,累计替代种植面积300多万亩,有效减少了这些地区对毒品经济的依赖和对我毒品压力;与近10个国家开展毒品实验室技术交流。
三、执法合作务实,锻炼了跨国跨区域协同作战能力水平
早在1984年,我国就与美司法部缉毒署联合成功侦破了“锦鲤鱼”案件。经过30年努力,我国与美国、澳大利亚、泰国、菲律宾、马来西亚、缅甸、巴基斯坦、阿富汗、哈萨克斯坦等国家和港澳台地区禁毒执法部门保持密切合作,相继联合破获了一大批有影响力的跨国跨境制贩、走私毒品大案,成功开展跨国控制下交付行动上百次,抓获了上百名境内外大毒枭,仅今年上半年,就与国外禁毒部门交流案件信息和情报线索400余条,出境办案10余次,递解或遣返涉毒逃犯数十名。以湄公河“10•5”案件为典型代表,我国与各国的禁毒执法合作已由简单的情报线索传递发展到情报交流实时化、联合侦查无缝化、执法领域多样化,并经常性地开展证据交换、联合审讯、递解人犯等司法协助活动,打击跨国毒品犯罪活动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此外,我国已与缅甸、老挝、越南联合设立了8个边境禁毒联络官办公室,每年开展数十次边境联合扫毒行动,并积极组织“合力-2012”、打击湄公河流域毒品犯罪“平安航道”联合行动等区域性多国禁毒执法专项行动,有力遏制境外毒品向我渗透。
四、技术交流丰富,积累了长期合作人脉和对外技术资源
我国积极争取国家援外资金,加大对周边毒源地和贩毒通道国家的禁毒战略投入。如向缅甸禁种烟农提供2万吨大米无偿援助、向老挝援助50万美元建设乌多姆赛戒毒康复中心、向巴基斯坦援助查毒设备和缉毒犬等。2002年起,依托云南警官学院等院校对缅、老、柬、越、巴、阿等毗临毒源地有关国家禁毒官员开展贴近实战的执法培训,培训规模不断扩大、课程设置不断优化、学员层次不断提高,迄今已培训近千人次,仅2013年就举办11个外警培训项目培训220人次,为加强周边国家禁毒执法能力建设、积累禁毒合作人脉资源、培植知华友华执法力量作出了积极努力。同时,我国充分利用外部资源,联合美司法部缉毒署、澳联邦警察、加皇家骑警等为我数百名基层禁毒民警开展情报分析、侦查技术、易制毒化学品管制、反洗钱等方面的培训,有效提高了我情报、侦查人员的分析研判能力、办案水平和自我保护能力。
五、国际地位提高,增强了我国在禁毒领域的影响力和话语权。随着国家经济实力和国际地位的提高,我国在国际禁毒领域已由受援国逐步发展到每年向联合国毒罪办捐款100万美元,有能力影响、引导和解决涉我关切和利益走向。如,在东亚次区域,我国通过逐步增加指定性捐款、支持符合我需求的执法合作项目设计等,引导mou机制为我国内禁毒工作服务,并以多边促双边、密切与次区域各国的双边禁毒合作。作为新兴大国,我国不负国际社会的期待,主办了“万国禁烟会”百年纪念活动、东亚次区域禁毒合作部长级和高官会议、上合组织成员国第三次禁毒部长会议等重要国际会议,并在联合国麻醉品委员会高级别会议等重要国际场合向全世界表明禁毒立场,重申政治承诺, 呼吁国际社会加大禁毒投入和开展国际合作,共同解决世界毒品问题。
当前,我国面临“毒源在外”、境内外毒品犯罪相互交织的严峻局面,深化国际合作、履行国际义务对服务国内禁毒工作意义重大。同时,禁毒是国际社会普遍关注的领域,各国虽政治、经济、文化发展不同,但解决毒品问题的立场较为一致,各国对与我开展禁毒合作的期待和需求亦不断增加,为以禁毒合作为突破口和载体,拓展与他国执法安全合作领域、服务外交大局提供了有利条件。
责任编辑: 刘军